□张根宝
最近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明确表态,已在研究规范大宗股份转让的相关制度,对解除限售存量股份“没有丝毫意思不让其卖,也不会通过限制大宗交易系统或二次发售机制,给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打造另外一个市场,股权分置解决以后不会再搞市场分置”。对此,笔者的理解为,在大宗股份转让中引入券商中介,避免关联交易,利用券商完成市场化过渡,引入“二次发售”,把大宗股份打散,分散到不同持有人手中,减少对二级市场冲击,提高流动性与稳定性。我认为,这不仅使券商在大小非减持过程中,能够扮演较好的中介角色,也有利于二级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建立,既有利可图,又能缓解对市场的压力。
当初股改时,大小非为了获得流通权,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或多或少支付了对价,所以,其流通权受法律保护,到期抛售无可厚非。前期市场对大小非减持方案传闻颇多,这种不确定性,使得大小非对未来预期迷惘。特别是小非持股成本极低,又不掌握上市公司控股权,不排除其会抓紧兑现。经济学原理是,供求关系决定价格。当供过于求,价格就会下跌,所以,供求失衡得不到彻底扭转,就很难根治大小非减持给市场造成的负面影响。从现在至后年,巨量的大小非解禁,给市场资金面带来隐患。当务之急是如何改变这一局面。我认为,现在急需“二次发售”与融资融券、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及配套政策出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