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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民要炼就“火眼金睛”
作者:刘宝民 发布时间:2008-04-17 09:26 来源:中国证券报·中证网
  近期股市出现了较大调整,许多股民手里的股票被套牢,解套心急。于是,有心术不正的人抓住股民浮躁慌乱的心理,处心积虑地制造出所谓的“大牛股”和“黑马股”等信息,并以获取信息要先入会为由,以收取会员费的方式骗取钱财。

  据媒体报道,今年2月,由于股市连续下跌,新股民小林损失不小。正在这时,小林接到一条手机短信,对方说能提供“黑马股”赚钱。小林回复短信后,对方自称是专门研究股票的机构,掌握内幕,能准确提供“黑马股”,还传来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料。之后,打来电话介绍他们有低级会员和高级会员之分,前者会费1万元,后者2万元,可获得更可靠的资讯,保证4个月炒股盈利达到30%-70%,对方随之还推荐了10只“黑马股”。一系列“举措”,使小林打消了顾虑,决定加入高级会员行列。根据对方提供的三只股票,小林炒了半个月,三只股票两只亏一只赚,最终收益仅为6%。当小林打电话质问时,对方又声称发现一只新的“黑马股”,至少能盈利200%。但如果想得到信息,需再汇1万元“拉高费”。乱了方寸的小林只好汇钱,企盼获得“高收益”。此后,对方如泥牛入海,毫无音讯,打电话对方也不接听。小林这才知上当受骗,随即报警。

  这个案例向股民发出了警示:其一,投资炒股,必须依法合规,遵章守纪。因为按照法律规定,只有具备证券咨询资格的机构及个人才能从事证券咨询业务,这些机构及个人还需在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备案,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,这是一条不能逾越的法规线;其二,作为股民应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了解股市运作的规律和特性,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和平和的心态,练就“火眼金睛”,永远不要轻信那些子虚乌有的承诺,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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