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中服于12月5日接到第一大股东中国恒天集团公司通知,商务部于12月4日作出批复,同意S中服股东——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S中服29.9%股份转让给汉帛(中国)有限公司,同意股权转受让双方于2006年6月5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(以1.25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进行股权转让,每股1.95元人民币)。此前,国务院国资委已于2006年10月24日批复同意此次股权转让。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,汉帛公司将成为S中服第一大股东,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则成为S中服第二大股东。
S中服此次股权转让与公司股改挂钩,根据公司股改方案,若转让的非流通股股份在股改方案实施日前完成过户,则由受让方汉帛公司履行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对价安排以及相关承诺。(记者 张喜玉/上海证券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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