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昌电力(600505)今天发布了公司遭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告。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违法事实包括:截至2005年6月30日,西昌电力有7笔重大对外担保合同一直未披露,担保金额73,400万元;有7笔重大对外担保未进行及时披露,担保金额78,705万元;西昌电力2003年半年度报告中13笔担保未披露,担保金额28,300万元;2003年年度报告中18笔担保未披露,担保金额69,800万元;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19笔担保未披露,担保金额60,000万元;2004年年度报告中24笔担保未披露,担保金额114,805万元。 中国证监会同时做出了处罚决定:对西昌电力处以40万元的罚款;对冯德荣、李众江、郝江波、谭启、罗俊、王成珍分别给予警告,并各处5万元的罚款;对祝剑秋、谢飞、庞小锋分别给予警告,并各处3万元的罚款;对王波、张光华、杨承斌分别给予警告。 *ST大唐(600198)今天公告,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,处罚公司2004年年报披露中的两项违法行为。一是虚增利润;公司在2004年年度报告公开披露的2004年度利润总额为62,385,759.04元。但公司2004年通过费用资本化、少提资产减值准备、不当确认投资收益等方式,虚增该年度利润总额共计37,186,597.53元。二是公司当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:公司在2004年年度报告的会计报表附注中没有披露2004年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。 证监会责令公司改正虚假陈述行为,对公司处以30万元的罚款;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长周寰、时任董事总经理魏少军和时任公司副总经理、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李大伟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20万元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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