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银监会昨日下发通知称,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进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,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,最大限度将新增贷款规模真正用于支持小企业的发展。
通知指出,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,增量不低于上年的原则,单独安排小企业的新增信贷规模,单独考核。在防范风险的同时,支持小企业可持续发展,对小企业贷款利率在风险定价的基础上合理浮动。不能借发放贷款之机搭销保险、基金等产品,不能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,不能变相收取不合理的费用。通知还强调,要创新小企业贷款担保抵押方式,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探索权利和现金流质押等新的担保方式,包括存货、可转让的林权和土地承包权等抵押贷款,以及知识产权、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,推进股权质押贷款等。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,逐步推进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。 |